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使命。为了确保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良好的师德师风,特制定以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职业准则。
一、热爱教育事业
教师应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在教学过程中,要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全面成长。
二、关爱每一位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公平对待每一名学生。无论学生的家庭背景如何、成绩优劣与否,都应给予平等的关注和支持,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健康成长。
三、严谨治学态度
坚持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备课上课,精心设计教案,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鼓励学生实践创新,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廉洁从教行为
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利益诱惑,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向家长索要财物或接受宴请等不当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
五、遵守法律法规
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依法执教。对于违反法律纪律的行为必须坚决反对并及时纠正。
十不准规定
1. 不准歧视侮辱学生;
2. 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 不准收受礼品礼金;
4. 不准参与有偿补课;
5. 不准传播错误观点;
6. 不准擅自离岗缺勤;
7. 不准泄露学生隐私;
8. 不准参与赌博吸毒等活动;
9. 不准发表不当言论;
10. 不准损害集体荣誉。
以上十条规定旨在进一步明确教师职责范围,规范从业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每位教师都应当自觉践行这些要求,共同推动我国教育事业持续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