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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领导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20211117225641.

更新时间:发布时间:作者:程的组词

对领导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的实施细则-20211117225641.】为进一步规范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增强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相关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廉洁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时,采取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等措施,及时纠正偏差、防微杜渐。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重点针对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廉洁从政、群众关系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以及在巡视巡察、审计、信访举报、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需要关注的问题对象。

二、谈话提醒的适用情形

谈话提醒是针对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出现轻微问题或潜在风险的一种警示方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偏差;

2. 工作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3.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完整或存在隐瞒;

4. 群众反映较多,但尚未构成违纪行为;

5. 其他需要及时提醒、教育的情况。

三、诫勉谈话的适用情形

诫勉谈话是在谈话提醒基础上更为严肃的处理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形:

1. 存在较为明显的违纪违规行为,但情节较轻,未达到党纪处分标准;

2. 对组织调查配合不力,存在推诿、回避等问题;

3. 在重点工作推进中存在明显失职、渎职行为;

4. 造成不良影响或引发较大舆情;

5. 其他需要给予诫勉处理的情形。

四、实施程序

1. 启动程序: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关单位根据问题线索提出建议,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2. 谈话准备:明确谈话目的、内容、对象及时间地点,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和准备。

3. 谈话实施:由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谈话,谈话过程应记录在案,并由被谈话人签字确认。

4. 后续跟进:对谈话对象进行跟踪了解,督促其整改落实,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五、注意事项

1. 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

2. 谈话内容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3. 谈话结束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 对于多次被谈话提醒或诫勉的干部,应纳入重点管理对象,必要时依法依规处理。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实施细则落地见效。

通过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和诫勉谈话制度,有助于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提升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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