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迁坟通告】为进一步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保障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辖区内部分区域的墓葬进行统一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本次迁坟工作主要涉及XX村、XX社区及周边部分区域,具体范围以各村(居)委会公告为准。凡属上述区域内的坟墓,均需按照本通告要求进行迁移。
二、迁坟时间
本次迁坟工作自2025年4月1日起正式启动,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请相关家属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迁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三、迁坟方式
1. 自行迁移:由家属自行安排车辆、人员将遗骨迁至指定公墓或合法安葬地点。
2. 政府协助迁移:对于无亲属或无法自行迁移的坟墓,由镇政府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统一迁移,并妥善安置。
四、迁坟安置
本次迁坟所涉及的遗骨将统一安置于XX公墓,该公墓为政府批准设立的合法安葬场所,环境整洁、管理规范。家属可凭有效证件前往办理安葬手续。
五、注意事项
1. 严禁私自迁移、破坏坟墓,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 迁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所在村(居)委会联系,协商解决。
3. 各村(居)委会将设立专门咨询点,解答群众疑问,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六、监督举报
为确保本次迁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XXXX-XXXXXXX。
特此通告。
XX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