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提升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关于开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暂行规定》明确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应履行的经济管理职责,重点围绕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和重大经济决策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通过审计工作,旨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范廉政风险,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同时,《关于开展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对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等作出了具体安排,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审计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审计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震慑效应。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配合审计工作,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公开透明、合法合规。通过持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