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临时护林员聘用合同】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甲方(村委会)与乙方(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聘用岗位及职责
甲方根据本村森林资源管理需要,聘请乙方担任村级临时护林员。乙方主要负责辖区内林地巡查、森林防火宣传、制止乱砍滥伐行为、协助处理森林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林业违法线索等任务。乙方应服从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所辖区域森林资源安全。
二、聘用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表现,可续签或终止合同。
三、工作时间与方式
乙方实行轮班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具体由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乙方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随时接受工作任务。如遇重大森林防火期或突发事件,需无条件配合村委会开展相关工作。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资,标准为每月人民币XXX元(大写:XXX元整),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绩效奖励。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五、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聘或调整岗位。
2.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
3. 乙方在工作中应注意自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应爱护护林设备,妥善保管,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
1. 合同期内,乙方若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不能胜任岗位,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2.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离职手续。
3. 合同期满自动终止,不再续签的,甲方应结清全部工资及相关费用。
七、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乡镇政府或相关部门申请调解。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