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源丰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经营矿长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稳定、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源丰煤矿经营矿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责任书》。本责任书旨在明确经营矿长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与目标,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
一、责任目标
经营矿长作为煤矿生产经营的重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煤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二、主要职责
1. 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煤矿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 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 协调处理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保障生产秩序正常运行;
6. 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如实上报安全生产情况。
三、考核内容
1. 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如事故率、隐患整改率等);
2.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 安全培训与教育落实情况;
4. 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措施;
5. 事故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
6. 上级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的评价与反馈。
四、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日常检查、季度评估、年度总结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结合实际工作表现和数据指标进行综合评定。考核结果将作为经营矿长绩效考核、奖惩激励以及职务调整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机制
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经营矿长,将给予通报表扬、奖金奖励或晋升机会;对于因失职、渎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职、撤职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六、责任书签署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由源丰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和监督执行。经营矿长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源丰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
签订日期:2025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