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依据和成果体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提升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涵盖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通过统一标准、明确职责、规范流程,确保工程资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后期运维、审计、结算及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
一、资料管理原则
1. 真实性原则:所有工程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工程实际进展和质量状况,严禁伪造、篡改或虚报。
2. 完整性原则:资料应覆盖工程建设各阶段,包括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等环节,做到无遗漏、无缺失。
3. 系统性原则:资料应按类别、时间、专业等进行分类整理,形成结构清晰、便于查阅的管理体系。
4. 可追溯性原则:每项资料应有明确的来源、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确保资料具备可追溯能力。
二、资料管理职责
1. 建设单位:负责统筹协调工程资料管理工作,组织编制资料管理计划,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资料的及时提交与归档。
2.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填报各类施工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规范要求,并参与资料的归档与移交工作。
4.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变更通知等相关资料,配合完成资料的归档与存档。
三、资料分类与内容
工程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前期资料:包括立项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意见等。
2. 施工过程资料:包括施工日志、材料进场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技术交底记录等。
3. 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巡视记录、旁站记录、监理通知单等。
4. 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纸、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资料、质量保修书等。
5. 其他资料:如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环保监测资料、设备安装调试记录等。
四、资料归档与保管
1. 归档要求:所有资料应在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完成整理归档,由专人负责并建立档案目录。
2. 保管方式:纸质资料应按类别装订成册,电子资料应分类存储于专用服务器或云平台,确保数据安全。
3. 借阅与复制:资料借阅需履行审批手续,复制资料应经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做好登记备案。
五、资料管理监督与考核
1. 建设单位应定期组织资料管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资料管理不到位、资料缺失或造假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 将资料管理工作纳入项目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促进资料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六、附则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确保本规程的有效落实。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程,有助于提高工程资料管理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为工程质量控制、进度管理和成本控制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高效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