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外部协作,确保借调工作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旨在明确借调人员的职责、权利以及相关管理流程,以促进单位间合作的高效与透明。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人员借调活动。无论是跨部门还是跨单位之间的借调,均需遵循本规定。
二、借调原则
1. 借调应基于工作需求,不得随意调动。
2. 借调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的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
三、借调程序
1. 提出申请:由借调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上详细的借调理由及计划。
2. 审核批准:被借调单位根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3. 签订协议:借调双方签订正式的借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 办理手续:完成借调手续后,借调人员方可正式到岗。
四、借调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1. 权利:
- 在借调期间享有与借调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 有权参与借调单位的相关培训和活动。
2. 义务:
- 遵守借调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 完成借调期间的工作任务,维护原单位的良好形象。
五、借调期满后的处理
1. 借调期满后,借调人员应回归原单位,如需延长借调时间,必须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对于表现优秀的借调人员,可以考虑在合适的时候进行正式调动。
六、监督管理
1. 借调期间,借调人员应定期向原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2. 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借调人员的表现情况。
通过以上规定的实施,希望能够有效提升事业单位借调工作的管理水平,为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