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1. 教务处作为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规章制度,协调各二级学院开展工作,并对全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宏观指导与质量监控。
2. 各二级学院是具体实施单位,应成立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3. 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与责任心,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超过8人。
二、选题要求
1. 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性和实践性原则,能够反映学生所学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创新能力。
2. 鼓励跨学科交叉融合型题目,促进多领域知识交汇;同时也可以选择企业实际项目作为课题来源之一。
3. 学生可根据个人兴趣爱好提出自拟题目申请,但须经过指导老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确定为正式选题。
三、过程控制
1. 开题报告阶段:学生应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完成开题报告撰写,并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修改完善;
2. 中期检查环节:各二级学院需组织专门人员对所有参与毕业设计的学生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答辩准备:临近毕业前一个月左右时间里,学生要按照统一格式要求整理好最终成果文档及相关附件材料,并做好充分准备迎接答辩委员会提问交流。
四、成绩评定标准
1. 成绩构成比例建议如下:
- 平时表现占总分20%;
- 开题报告占15%;
- 实验/调研数据记录本占10%;
- 论文正文部分占45%;
- 答辩成绩占10%。
2. 各项指标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最终折算成五级制等级制形式予以公布。
五、质量保障措施
1.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定期举办培训活动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2. 定期开展优秀案例评选表彰活动以激励先进典型;
3. 建立健全监督反馈机制,接受师生意见不断改进完善制度流程。
六、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共同推进我校本科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
以上就是关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最新本科毕业设计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概述。希望每位同学都能认真对待自己的毕业设计工作,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探索中收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