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及可追溯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与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等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条 档案是指公司在研发、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及其他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档案管理的目标是实现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保障档案资源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五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相关档案。
第六条 员工有责任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完成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不得擅自销毁或转移档案。
第三章 档案分类与归档
第七条 档案按照内容性质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等类别。
第八条 档案归档应当遵循及时性原则,各部门应在活动结束后30日内完成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第九条 归档的档案必须完整、准确,符合归档要求,不得遗漏重要文件。
第四章 档案保管与利用
第十条 档案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库房需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 档案借阅需履行审批手续,借阅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并保持档案的整洁完好。
第十二条 非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摘抄或传播档案内容。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三条 公司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 对于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办法,须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方可执行。
以上即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明确职责分工、规范操作流程,全面提升公司的档案管理水平,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