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确保项目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福清市城乡规划局现就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在福清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各类建设项目,在完成主体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后,均需申请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二、申请材料
1.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 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5.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涉及地下空间利用的情况)。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提交至福清市城乡规划局窗口。
2. 材料审核:规划部门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必要时会组织现场踏勘。
3. 核实确认:经审核符合条件后,规划部门将出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
4. 结果公示:核实结果将在政府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意事项
- 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规划部门有权拒绝受理或退回补充;
-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清市城乡规划局一楼服务大厅
电话:0591-8518XXXX
邮箱:fqghj@163.com
特此通知。
福清市城乡规划局
2023年X月X日
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共同维护良好的城乡规划建设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