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公务车辆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车辆调度与使用
1. 公务用车必须严格按照申请程序进行安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
2. 部门需提前一天向办公室提出用车申请,并详细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等信息。
3. 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车辆调度,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活动和紧急任务。
二、车辆维护与保养
1.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2. 车辆维修需经办公室批准后方可送修,并选择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
3. 维修完成后,驾驶员应认真核对维修项目及费用,签字确认后提交办公室备案。
三、驾驶员管理
1. 驾驶员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 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车况良好。
3. 驾驶员在完成任务后应及时归还车辆,并做好交接记录。
四、费用管理
1. 公务车辆的燃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实行统一报销制度,驾驶员需提供正规发票及相关凭证。
2. 严禁私车公用或公车私用,违者将严肃处理。
3. 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合理控制车辆运行成本。
五、监督与考核
1. 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定期对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3. 将车辆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促进管理水平提升。
通过以上措施,旨在实现乡镇公务车辆的高效、安全、经济运行,为乡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希望全体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