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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二局三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5-15 05:20:51作者:张朝zhangzhao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劳务用工行为,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建二局三公司及其下属各项目部对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农民工、技术工人及其他参与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

第三条 劳务实名制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操作规范有序。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并监督其实施情况。

第五条 各项目部需设立专门的劳务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登记、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日常事务。

第六条 施工现场负责人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所有进入工地工作的劳务人员均已完成实名登记,并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第三章 实名制管理流程

第七条 新进劳务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身份核实与登记。登记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技能等级、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

第八条 每日工作开始前,由专人负责检查每位劳务人员是否佩戴统一标识牌,并通过电子设备记录出勤情况。下班后同样需要核对人数以确认无误。

第九条 工资支付实行银行代发制度,严禁现金交易。每月末,项目部财务人员汇总当月工资表并提交给公司审批后,由指定银行统一转账至每位劳务人员账户内。

第十条 定期组织召开劳务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向全体劳务人员传达最新政策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将不定期对各项目部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本细则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解除合同等处罚措施。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于表现优秀的劳务队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部分内容时,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执行。

第十六条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中建二局三公司所有。

以上就是《中建二局三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共同推动公司劳务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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